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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道动态 | 他山之石——美国法律文化之旅札记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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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追求法治的国度(也会滥用法治,比如随便援引国家紧急状态修边境墙和封堵华为),有着其独特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美国是当前律师制度及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最早的律师事务所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在新闻报道里,还是在经典美剧里,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人对美国法律信仰的演绎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究竟是什么样的理念和土壤使得美国法律文化如此繁荣?我们又能从诸如联邦最高法院的美国法治道场中体味到什么?带着这样的疑问,2019年5月的前两周,本人与来自全国各地的40多名优秀的法律人一起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横跨北美大陆的东西海岸,开启了美国的法律文化之旅。

法治道场篇

█国会大厦

国会大厦位于国会山上,从外面看上部是一个大圆顶,顶上还有一尊自由女神像,大圆顶两侧一边是众议院,一边是参议院,哪边开会哪边就升国旗,这里是电视中美国政治新闻报道的最佳背景。所谓的国会山,海拔仅为20多米,华盛顿是丘陵城市,这块高地算是一座山了,故名国会山。国会大厦的游客不少(不过还是不能与中国天安门广场的游客人数相提并论),游客主要流连于大厦里各州选送的人物雕塑和大穹顶的精美壁画。

在美国的法治体系中,国会行使立法权,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每年要开90天会议,讨论审议2500个议案,能通过的大约只有600个。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可能是美国最重要的法治道场,与国会山紧挨着,但是游客就少多了,司法权在三权里算是最不受待见的,从联邦最高法院的游客人数就能略见一斑。现在正好是联邦最高法院闭庭季,没看到传说中的9个大法官开庭的场景(比我们最高法院的数百法官人数少多了),但是还是去法庭里瞻仰了一下那9把高靠背的大椅子。

组成联邦最高法院的9个大法官均由总统提名,经过参议院听证后批准委任。大法官任期终身制,除了去世、辞职或者自己要求退休外,他们唯一非自愿的去职是被美国国会抓住把柄而罢免,否则国会和总统拿他们根本没辙,保证了司法独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美国宪法作最终的解释。美国宪法没有直接提到联邦最高法院是否有司法审查权,但是联邦最高法院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指出,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某个法律因违宪而不被采用,从而制衡了立法权和行政权。

█白宫

白宫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西北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是一幢新古典风格砂岩的白房子(White House),是美国的总统府,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相当于中国古代皇帝的居所,汉语就把它翻译成了白宫(White Palace)。据说总统府比现任总统特朗普的私家庄园小得多,也寒碜得多,特朗普不太喜欢呆在白宫里。白宫门前的马路对行人是开放的,马路离白宫主体建筑也就是几十米,隔了一个铁栅栏和一块草坪,但是这里连个查身份证的岗亭都没有,显得很亲民。马路上来观瞻白宫的人也不多,有一个“上访户”在人行道搭了矮棚,棚子上好多标语,好像是反核武器的,看来是长期请愿的。马路上还有一个用随身扩音器发表演讲的女士,似乎是以总统候选人的身份在布道,周围的人也没有围观的,但是似乎也没有影响她演讲的积极性。

白宫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所在地,政府行使行政权(即执行法律),虽说受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的制约,但无疑是三权中最为强势的(我国议行合一的体制下,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行政权也是最强的,算是客观规律吧)。行政权奉行效率至上的原则,而不是公平正义至上,在三权中有越来越桀骜不驯的趋势,比如特朗普为了修墙和封堵华为,随便找个借口就能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国会只能干瞪眼,总不能跟着特朗普学样,随便找个借口弹劾总统吧?联邦最高法院更是干着急(说不定根本不着急),也只能等有原告诉请判定总统违宪的时候再说,那时候可能黄花菜都凉了。

国会、联邦最高法院和白宫,不仅仅是美国的法治道场,更是美国的先贤国父们以宪法形式所织就的精巧的三权分立制度和法治体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最佳典范。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好的制度,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了“历史的终结”(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当然也有众多的反对声音和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人类确实是极其复杂的物种,这个物种因为不同的肤色、文化、信仰和宗教被划分为不同的种族和民族,以不同的种族和民族为基础组建了不同的国家,这些国家又反过来被植入了不同的文化基因,而这些基因对社会制度的建构提出了不同的诉求。是否存在真正的世界大同,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在美国的法治道场中,我们唯一能够触摸到的就是,在不同的政治和法治场景下,不同的民族和种族都应当保持开放的心态和开阔的胸怀,互相借鉴,互相妥协,互相包容。无须朝圣和膜拜,但须持敬畏之心;无须鄙视和唾弃,但须秉扬弃之态。唯有平常心、平和心和敬畏心,方能与智慧同行。
律所篇

█欧华律所(DLA PIPER)

欧华律所是我们行程中拜访的第一家美国律所,是一家国际性大所,在全球40多个国家设立了办公室,全球有4000多名执业律师。按营收和员工人数计算,在《美国律师》全球律师事务所排名中一度名列榜首,以擅长处理房地产、商务、保险、税务、知识产权业务而著称。

欧华的华盛顿办公室的多名合伙人原为政要,很多客户也均为达官显贵,保密等级比较高,我们仅参观了非常有限的开放区域。两位合伙人在律所培训室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律所的业务,尤其是与中国相关的业务,还介绍了大所内部不同合伙人的业务协作方式。

█卡特律所(CARTER LEDYARD & MILBURN LLP)

这是我们此行拜访的历史最悠久的美国律所,属于本土中型律所,有160多年的历史,一直在纽约华尔街二号办公,承办了一批较为著名的案件和项目。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从法学院毕业后于1907年加入了这家声誉卓著的律师事务所,直至其步入政界。罗斯福连任四届总统,历经“罗斯福新政”和二战,是美国总统中的传奇。

卡特律所非常友好,除了会议室的集中宣讲,还开放了图书馆供我们参观。卡特律所给罗斯福的offer一直挂在图书馆的墙上,按照offer,罗斯福第一年工作没有薪水,第二年仅有少量薪水。现在的卡特律所新人还经常被合伙人带到图书馆瞻仰这个offer,大概是警醒年轻人成长比成功更重要,不要太在乎薪水。欧华和卡特律师营造的气氛非常不一样,欧华崇尚商务和现代气息,卡特更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和气定神闲的绅士气质。

█美达律所(McDermott Will & Emery)

这是我们在波士顿拜访的一家大型律所,在全球设立了19个办公室,拥有1000多位律师,比较有特色的业务包括并购投资、健康产业和生命科学金及跨境交易等。美达律所开放了整个办公区域供我们参观,并由三名合伙人为我们做了专题分享。其中大家最感兴趣的主题是合伙人Byron Kalogerou介绍的美国律所经营模式、管理体制和合伙人的薪酬制度。

█Hoge Fenton律所

这是硅谷最强的本土律所之一,位于旧金山湾区圣何塞市,也是我们在西海岸拜访的唯一一家律所。这家律所也许没有东海岸那几家律所显赫,但是更符合美国律所的主流,即万金油律所,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只要是客户需要的,什么业务都做,致力于提供一站式服务,“One firm, One solution.”这让我们同行的中国律师感觉更接地气。Hoge Fenton非常热情,出动了10位合伙人和律师给我们做主题分享,甚是感激。

作为律所参观学习的小结,当地时间5月10日,我们一行人在圣何塞市百年老宅Masion举行了硅谷私董会。大家讨论最热烈的,也是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律所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以及相应的合伙人薪酬制度。来自于康达(西安)、盈科(北京)、德恒(重庆)等律所的四名同行律师进行了主题分享,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我有幸在私董会上就律所的一体化经营探索进行了主题发言。在私董会上,大家充分地认识到,国内律所(尤其是国内大所)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并不比美国律所落后,比如国内律所普遍建立了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越来越专业化,记点制等一体化经营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和普及。国内律所也面临着与美国律所类似的困惑,比如如何在合伙人之间切蛋糕、如何留住雨师合伙人(rain-maker partner)的困惑。有所不同的是,美国的法律共同体更加成熟,美国律师的社会参与度远胜于中国律师(比如55%的美国历任总统出身于律师),法律社会化的烙印非常明显,法律文化和规则意识深入骨髓。另外,美国仅有少数律师单干,美国合伙制律所实行记点制较为普遍,而在中国单干律师比较普遍。实际上,在文化和体制上,美国律所还是非常值得中国律所借鉴和学习的,对中国中小型律所尤其如此。

高校篇

█哈佛大学法学院

哈佛法学院是无数法律人心中的法学圣殿,创立于1817年,比大学部(Harvard College)建校晚将近两百年,但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出身于律师)即毕业于哈佛法学院。

本人与一行中国同仁于当地时间5月3日聆听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先生的讲座,并获赠老先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著作《Letters to a Young Lawyer》。徳肖维茨曾因成功办理球星辛普森杀妻案、拳王泰森强奸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而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在讲座中,德肖微茨先生与大家分享了“刑辩律师+法律学者”的心路历程,并鼓励大家进行跨文化跨语言学习,大师级的讲座确实令同行者大呼过瘾。5月7日,哈佛法学院怀特教授又给我们带来了谈判艺术的课程,怀特教授同时具有哈佛法学博士和心理学博士的学位,对谈判艺术具有独到的见解。

许勇和德肖微茨教授
█西点军校

西点军校不愧是世界名校之一,除了培养出像格兰特、艾森豪威尔、巴顿、麦克阿瑟等众多的将军以外,还培养出了一大批商界精英。在世界500强企业里,仅西点培养出来的董事长就有1000多名,副董事长有2000多名,总经理、董事级别的高级管理人才超过5000名。据说任何商学院都没有培养出这么多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我觉得这些彪悍的业绩,得益于西点的校训:Duty, Honor, Country(责任、荣誉、国家)。这样的文化不仅适用于军队,同样适用于企业和团队。

当地时间5月5日,毕业于西点的美军退役上校Christopher D. Kolenda博士带领我们参观了西点军校校园,并给我们上了一节有趣的西点军校领导力课程。

许勇和Christopher D. Kolenda博士
█耶鲁大学法学院

耶鲁法学院连续多年在各种排行榜中夺得“全美最佳法学院”的称号。耶鲁法学院把法律看作是改善社会的重要力量,并以此为基准来培养人才。“耶鲁法学院认为,律师不仅是为私人和公司提供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他们也是政策制定者,是政治家,也是社会的改革者。这种哲学反映到教学内容上,就是我们不单纯强调法律专业知识,也强调学生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历史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基础。”前任总统克林顿(出身于律师)和希拉里就是在耶鲁法学院相识并相爱的,算是耶鲁法学院教育价值观的成功案例。

当地时间5月6日耶鲁法学院William Eskridge 教授给大家带来了关于美国律所组织、管理及薪酬制度的讲座,William Eskridge 教授非常严谨,这是我们此行听到的数据最详尽、内容最充实、逻辑最严谨的律所管理方面的课程,中国同行非常感兴趣。William Eskridge教授是著名的高产教授,一共出版了超过35本影响美国法律体系的书籍,影响了全美的立法体系,他也因此成为全美前六名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法学教授。Eskridge 教授也是执业律师,1990年到1995年之间他代理的同性恋婚姻认定案件,成为美国历史上争取到法官判决歧视同性恋婚姻有悖于宪法的第一个案例,为美国各州对待同性恋的政治框架奠定了基调。

许勇和William Eskridge教授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

斯坦福大学位于旧金山湾区,是我们参观的唯一一所西海岸的高校。出发前还真的不知道斯坦福法学院是全美排名第二的法学院,仅次于耶鲁法学院,哈佛法学院屈居第三(2019 US NEWS美国法学院排行榜),可惜主办方没有安排斯坦福法学院的课程。尽管如此,当地时间5月11日上午,我们一行法律人仍然在斯坦福法学院旁边的一个室外咖啡吧举行了一个裸聊会,畅聊了律所的薪酬制度。

美国法学院基本上拥有全世界最雄厚的资金支持、最强大的师资储备、最耀眼的明星教授以及最优秀的就业率和最良好的声誉口碑,引领着法学教育的世界潮流。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法学院不设置本科专业,法学院的起始教育就是研究生教育,因此报考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基本上已经取得了文学士(Bachelor Arts)或理学士(Bachelor Science)学位。在老美眼中,攻读法律的学生必须首先对人文、社会、政治和科学具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高中毕业就读法律,根本不被接受。美国法学院的学位主要有J.D(法律博士)、L.L.M(法学硕士)和J.S.D(法学博士),除了个别州,只有具备J.D学位后才能参加美国律师资格考试(Bar Examination)。所以在美国,能够考入法学院并最终成为律师的,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学习特别辛苦,据说来念J.D.的学生平均每晚的睡眠时间能达到4-5个小时就不错了,简直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虽然美国律师赚钱多,但真的是好不容易才熬过来的。按照美国的教育模式,中国大部分律师估计当初都无缘进入律师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法律体系远比中国的复杂,而且存在社会过度法律化的问题,所以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

美国法学院学费很贵,有趣的是,目前全美法学毕业生获得学位的平均投入远远高出他们工作时的平均起薪。大量法学专业学生没有机会从事薪水较高的律师职业,偿还学费贷款的压力很大,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这算不算美国法学院教育模式的失败,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据说US News法学院排行榜是美国法学院高额学费的帮凶,在US News排名引导下,法学院的资金投入大部分流向了科研,也即对于论文发表数量的追求,学生成为这一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也导致法学院忽略了对于学生的培养(这一点与中国高校何其相似)。根据美国塔玛纳哈教授的研究,学术发表竞争产生出的大量论文中,相当比例的论文既无人引用,也对司法实务没有任何价值(与中国高校何其相似again)。(本段参考《声望排名与危机:美国法学教育的衰落》https://news.163.com/18/1118/10/E0SVHA3P000187UE.html)

总结篇

历时半个月的美国行,我们一行除了探访美国的国家机关、律所和高校,感触法治的脉搏之外,还到硅谷参观了苹果、英特尔、谷歌三大科技巨头的根据地,聆听了各公司资深工程师对公司价值观和前沿科技的解读,感悟科技的魅力和现代企业文化。当地时间5月11日下午,我们一行中国律师在斯坦福大学的一个阶梯教室对整个学习考察之旅进行了复盘。美国的法治体系、律所治理和法学教育,都值得我们去借鉴。也许我们无法复制彼岸的“术”,但是我们可以感悟彼岸的“道”,并可以为我所用。

在这段大洋彼岸的探访之旅中,我们一路学习、一路比较、一路灵魂碰撞。此行一个额外的收获,也许是最重要的收获,就是让我感觉到彼岸也许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重要。通过与同行者一路交流和碰撞,反而让我真切地感受到同行者比目的地更重要。同样,事业旅程本身以及事业的同行者也可能比具体的宏伟目标更为重要,梦想同行者可能比梦想本身更重要,这也许是对合伙关系最好的解读,也许是我们出发时真正的初心,只不过我们一直没有意识到而已。在斯坦福校友复盘时,我们每人都封存了一个时间胶囊,在封存的时间胶囊里我们每个同行者都记下了自己的未来五年“宏愿”,也许五年后我们早都将其具体内容抛诸脑后,但是我相信,我们一定不会忘记砥砺前行的初心。(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文: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