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
2018年公诉机关指控珠三角某市原副市长滥用职权和受贿一案,其中滥用职权涉嫌导致国家损失数亿元,面临着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孚道接受委托会见被告及查阅卷宗材料后,认为滥用职权罪辩护空间很大,经辩护律师团多次集体讨论并与被告及其家属充分沟通,确定了认事实不认罪、以无罪辩护争取轻判的策略。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原副市长构成受贿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构成滥用职权罪,但仅判处1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二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完全达到了辩护目标。被告非常满意辩护效果,没有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