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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道说法|保姆工作时受伤,雇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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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孚道律师 李杨

【案情简述】

周女士是一位二胎妈妈,因无法兼顾繁重的家务劳动,遂聘请陈阿姨来自己家中从事全职家政服务,负责日常房屋清洁、洗衣煮饭等工作。双方对平时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休假时间都做了口头约定,但未签订劳务合同。一日,陈阿姨在从事清洁时用手拧干拖布,不慎扭伤,周女士马上带陈阿姨就诊,经医生诊断为肌肉扭伤,并要求陈阿姨佩戴护具进行康复治疗。陈阿姨受伤之后,周女士调整减轻了陈阿姨的工作内容和强度,希望陈阿姨能尽快恢复,但陈阿姨未遵医嘱佩戴护具,且自行寻找中医按摩导致损伤进一步扩大,造成韧带拉伤。最终,周女士带陈阿姨去某骨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结论为韧带拉伤(按摩导致)及尺骨撞击综合征(陈阿姨先天身体特征)。

陈阿姨认为自己是在周女士家工作时受伤,理应由周女士承担此前垫付的所有诊疗费用以及后续三次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并在自己手术及康复期间为自己保留工作。是否保姆只要是在工作时受伤,雇主就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呢?陈阿姨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保姆受伤雇主是否担责,要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即如果雇主有过错,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雇主需要审查受雇者的从事资质。如果某项劳务是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技能才可以完成,而雇主没有审查受雇者相应的从业资质,造成受雇者损害的,雇主就存在审查过错。

第二,雇主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雇佣保姆提供家政服务时,雇主应当为保姆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提前告知保姆相应的安全风险等。对于受雇者来说,则需要尽到谨慎义务,即应当尽到安全注意,按照正常操作方式从事工作,避免自身失误造成损害。

本案中,雇主周女士既不存在选任、审查资质方面的过错,也提供了相关的安全保障,而保姆陈阿姨因自身在正常工作中操作不慎扭伤,那么就可以认为,保姆对损害未尽到安全谨慎义务,自身存在过错。

另外,保姆陈阿姨之所以会要求雇主周女士承担赔偿责任,是误将劳务关系当成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周女士和陈阿姨是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其间发生争议应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处理。

【律师建议】

在劳务关系存续期间意外总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在聘请保姆的时候,雇主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一、尽到选任、审查义务。在聘请保姆前,应当对其健康状况、病史以及劳动承受能力等进行了解。如有条件,可以带其进行全面的体检。如果需要从事专业工作,还应当审查受雇者的相关资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雇佣双方平等民事主体的身份、工资报酬、结算方式,明确如出现意外双方的责任。并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的安全风险的进行告知。

三、雇主在平时应对工作环境做好安全隐患的排除。对可能存在的隐患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可以对雇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的住家保姆在服务过程中受伤,雇主都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保姆的受伤是否与工作有关、雇主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双方的过错大小等综合来认定。望劳务关系双方都能够明确自身的义务,避免损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