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道说法丨民法典小课堂之“死者人格权的保护”
来源:孚道律师 李岚
案例简介
某餐厅利用已故好莱坞女星奥黛丽·赫本的姓名及肖像用于餐厅店名、装潢、菜单,奥黛丽•赫本的儿子卢卡以餐厅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餐厅侵权成立,餐厅需向卢卡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20万元。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姓名、肖像属于死者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死者近亲属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法院将对奥黛丽·赫本姓名、肖像的商业化利用认定为侵害方式,符合民法典对死者人格利益给予延伸保护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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