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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道资讯(2020年第6期)

2020/07/02
4645

目录

一、孚道动态

   二、法规速递

   三、劳资动态

   四、财经要闻
   五、热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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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孚道动态
#许勇主任、黎璇律师参加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第十七次合伙人代表大会

6月12日-13日,由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主办,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德和衡简家骢永本金月(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全球精品律所联盟第十七次合伙人代表大会暨后疫情时期律师联盟的挑战与机遇论坛”在深圳太平金融大厦隆重举办。

本次大会邀请了来自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集团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智合、价值在线、深圳企业家联合会等法学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商协会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三十余家律师事务所的律所合伙人在内的近百余名法界精英,齐聚深圳共襄本次盛会。孚道许勇主任、黎璇律师参加此次大会。
在此次大会的“大湾区观察律所互动论坛”环节,黎璇律师代表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与来自深圳、佛山、东莞、江门、惠州的律所合伙人一起就湾区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趋势、湾区背景下律师联盟未来发展机遇与挑战、疫情期间以及后疫情时期的法律市场供需关系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与经验分享。作为全场最年轻的律所管理人之一,黎璇律师输出的观点得到了律界同仁的肯定和认可。

在此次大会的“国际商事仲裁论坛”环节,来自联盟的律界大咖分享了“调解仲裁一体化实现商事纠纷高效解决”、“新冠疫情下国际仲裁的发展趋势”、“澳门仲裁机制”、“新冠疫情下商事仲裁法律适用的几个‘优先适用’问题”、“国际仲裁视角下:新冠疫情对铁矿石进口合同的履约影响”等专业观点,对于联盟成员了解和探索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和实务提供了大量素材。

孚道许勇主任作为联盟副秘书长主持了此次大会的“再审攻略论坛”环节,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王晓川教授为大家带来《聚焦全国两会2020之民法典解读》主题分享,中国人民大学商法中心兼职研究员田朗亮分享《民商事再审实务要点》。在“影响再审的因素与破解——成功再审攻略”圆桌论坛中,田朗亮研究员与北京德和衡(深圳)律所高级合伙人等嘉宾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互动,展示了再审攻略课题组的相关法律成果。
联盟沈四宝主席指出:在当前环境下,联盟不应仅是律所的联盟,更应该是律师的联盟;精品所应当兼具专业化和特色化,精品所也应当是律所中的佼佼者,它的目标应该是形成品牌所。沈主席从律所和律师的两个角度阐述EGLA不仅要做成精品所之间的联盟,更要做成全球性的联盟,做成以中国律师为主的全球联盟。沈主席同时呼吁,EGLA应当做成一个“内外联动、安全高效、让理想和财富同行”的优秀联盟。
孚道是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在中山地区的唯一成员所。全球精品律所联盟的办公室遍布数十个国家的一百多个城市,为孚道建立跨区域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孚道将通过联盟提供的广阔平台,不断探索、开拓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国际领域的业务,力求不断精进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精良的法律服务。

#莫国栋律师为全市公安干警开展专题讲座

6月19下午,孚道莫国栋律师受邀在中山市公安局的直播会议室开讲《民间借贷案件民刑交叉的处理程序及“同一事实”的认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永富出席,全市公安系统干警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参加了此次讲座学习。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永富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个案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民刑交叉情形,这对于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既是挑战,也是考验。希望广大公安干警深入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做到严格、规范、正确执法。
莫国栋律师用生动的语言、扎实的理论和详实的案例分析,为公安干警介绍了目前人民法院对于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民刑交叉部分的几种方式,以及在案件分析中所要考虑的核心要素,即“同一事实”如何认定。
民刑交叉案件的一个基本规则是: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涉及“同一事实”的,原则上应通过刑事诉讼方式解决。但是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过程中,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去确定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是否属于“同一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去选择民刑并行或民刑分离的处理方式。厘清“同一事实”问题,对于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安机关在侦察、执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做到既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明晰自己的执法边界。
莫国栋律师的此次讲座收到了来自公安干警的一致好评。孚道律师作为中山市公安局的法律顾问,将在市公安局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提升执法工作法治水平等方面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好公安机关智囊团的作用。

#“阜沙HR对对碰”,孚道律师在其中


6月17日,孚道黎璇律师、陈少梅律师受邀参加由中山市个私协会阜沙分会主办、中山市阜沙镇工商联(商会)协办的“阜沙HR对对碰”活动。阜沙镇人社局负责人、企业HR、行政管理人员聚集在一起,对企业如何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以及人力资源工作中遇到的痛点和发展趋势进行讨论。孚道律师也在此次活动中积极分享工作中遇到的经典案例,解答各位HR提出的问题。

黎璇律师指出,律师业务中经常会遇到关于劳动者以企业拖欠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咨询,因此,各位HR在工作中要注意信息适度透明、对称,在发放工资单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保存好签收单以固定证据,在平时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绩效培训等也应注意留痕,保存好相应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以后发生纠纷时提出充分的证据。

针对企业在停产停工期间遇到的问题,黎璇律师就如何合法合规地安排员工工作,如何处理企业订单履行困难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陈少梅律师就各位HR在分享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陈少梅律师提出,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必须注重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让各位员工能够融入企业,理解企业文化。对于各位HR在讨论中提出“共享用工”的看法,陈少梅律师提醒大家必须要注意混同用工的风险,如果员工发生意外,共享企业需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孚道作为阜沙商会监事长单位,积极为商会企业保驾护航,不断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苏杭律师送法进竹苑社区


6月22日上午,孚道苏杭律师受邀在竹苑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竹苑社区的部分居民以及居委会成员参与了本次活动。
苏杭律师用生动的语言,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素材,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民法典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从编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新亮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三方面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篇幅宏大,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此次民法典的编撰还增加了不少亮点,例如明确了“见义勇为者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禁止高利放贷”等规定。

为了贴近社区居民的生活,苏杭律师重点讲述了婚姻家庭编以及继承编中的重大修改之处。苏杭律师运用大量简单明了的例子,与法条相结合,拉近了社区居民与法律的距离,给居民体验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涉及到每个人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位公民都应该学习了解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热情六月天,温情在心间~孚道十周年之清远不远
2020年过半,挺过了疫情对律师业务的冲击,又经历了新一轮工作的强压,孚道的小伙伴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放松时刻。夏至,骄阳似火,我们向着今年团建的目的地——清凉畅快的清远——出发!
沿山而建的泰式大别墅和日式榻榻米房间令大家感受到浓浓的异域风情。孚道行政部的小姐姐们为大家准备了特别的烧烤party,伴着徐徐的晚风,大家一边享用美食,一边享受无边际泳池,把酒言欢,好不惬意!
此行的重头戏黄腾峡漂流来啦!黄腾峡海拔683米,山势雄伟壮观。八公里长的大峡谷,常年烟雨弥漫,蜿蜒崎岖的峡谷恰似一条腾飞的巨龙,游戏于丛林山峦间,峡谷入口处的一座山峰像一尊弥勒大佛笑迎天下宾客。我们选择了最好玩刺激的猛士漂,大家两人一组,从起点一路顺流而下。尖叫声、大笑声和水流激荡在一起充满了全程,在终点,每一队船友都经历了隆重的欢迎“洗礼”。很多人在漂流之前紧张又害怕的情绪一扫而空,大家意犹未尽,已经在计划下一次的漂流之行啦!
傍晚,更加有趣的团建活动开始了。大家分成三组,通过一个团队协作的小游戏,使每个人都更加清晰地了解了自己在团队中的角色以及性格特点。好胜要强的小伙伴们迅速进入状态,在游戏中分工配合,最终都出色地达成了目标。许勇主任在游戏后的复盘中总结道:在一个团队中会有各种不同的角色和责任分担,我们要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最大。同时,许勇主任激励大家,要以健康和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中的考核以及工作之外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与一群相同价值观的同伴同行,真诚的品质能让我们在抵达目的地的过程中看到更美的风景。
在新执业律师庆祝环节,孚道合伙人许勇、袁芦生律师,管委会主任黄锋律师为黎巧瑜、黄丹阳、邓景文三位新执业律师送上了执业纪念奖牌和礼物,也为他们未来的执业生涯送上了真诚的祝福。相信借助孚道平台的助力,每一个有理想、有冲劲、够努力的年轻人都会有美好的未来!
短短两天半的团建活动结束了,欢声笑语拉近了大家的距离,也让大家对自己、对彼此、对孚道有了更清晰、更客观的了解。清远不远,孚道很近,孚道和大家,一直在路上。





二、法规速递
#2020年6月起有以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开始或将开始实施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网信办等12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修正)》

交通运输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新法要点

■立法防“医闹”

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涉企收费,细化了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

同时要求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通知将从6月1日开始实施。

■网络安全审查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网信办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提高银行审批效率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专门设置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简易程序,将相关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五日内。

■采取累加计算法的托运人

采取累加计算法的托运人,应当制定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重量验证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承运人不得装船。

■简化程序,消防服务单位迎新机遇

与旧规定相比,新规最为值得注意的,就是对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手续环节的简化,这也符合国务院关于精简证明事项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这一术语在旧的公安部106号令中已经出现,但语焉不详、提及较少。但在新规章中8次提及技术服务单位,这一主体的重要性显然已经被提升了一个档次。

三、劳资动态
#岗前培训能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吗?

来源:孚道律师 黎璇 陈少梅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王某在某外国语培训中心处应聘教师岗位,双方于2018年6月7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30日,双方就上岗培训以及服务期限特别约定,由甲方(即某外国语培训中心)为乙方(即王某)安排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甲方承担培训费总计为3840元,乙方需在甲方公司连续服务和工作两年,如果乙方在甲方的服务和工作期限不满两年,应当承担全部的培训费3840元和违约金2000元。

合同生效后,某外国语培训中心为王某安排了各项专业培训和教学实习,王某接受了系统的教学体系培训,培训后自身能力得到提高。2018年7月开始,王某带了6个班级,结课时间在2019年6月9日。但是,王某于2019年5月22日离职,甩手走人,扰乱了某外国语培训中心当期的教学和培训服务安排,并引起广大家长和学生对某外国语培训中心的强烈不满,给某外国语培训中心造成不良的商誉损失。故某外国语培训中心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培训费3840元、违约金2000元。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某外国语培训中心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王某离职后是否须向某外国语培训中心支付培训费和违约金。双方于2018年6月7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王某在合同期限未满两年离职的,王某应向某外国语培训中心承担上岗培训费3840元,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等内容。某外国语培训中心为王某进行的培训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上述法律规定中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并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本案中,某外国语培训中心为王某提供的教学体系培训仅为岗前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不属于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某外国语培训中心在未给王某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要求王某支付上岗培训费3840元以及承担2000元违约金,并无法律依据。

【法条链接】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孚道律师 袁芦生 刘红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紧急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点提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那么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企业是不是就不能解除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受疫情影响,企业迟迟未能复工,即使复工生产订单量或难恢复到正常水平,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而职工一旦被裁员辞退,在这一形势下重新寻找工作也是难题。人社厅的这一通知,允许企业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同时兼顾了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利益。其中提到企业“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这句话实为倡议性质,并非强制企业不能裁员。而企业因为疫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

一、经济性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对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企业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因此,因疫情导致亏损必须达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程度才能进行裁员。企业不得裁减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同时,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

因此,因疫情导致亏损必须达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程度才能进行裁员,且裁员须履行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企业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企业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失公平的状况,致使劳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

不能简单粗暴地直接将疫情定义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具体结合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判断。疫情是否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企业可主张因为疫情发生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产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取消等。企业依据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履行协商义务,充分就客观情况的发生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且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四类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上两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对因疫情影响企业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企业需要证明疫情导致生产经营达到严重困难或因疫情影响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失公平的情况,并且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否则或可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企业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效力如何?

来源:孚道律师 黄锋 李政弘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日常管理中,不少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出现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当时的时间。那么,补签了劳动合同是否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了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多数地区法院判决的意见认为,补签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之间有关履行期限等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应为合法有效,视为双方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追认,此举并无不当。除非劳动者可以证明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时遭受了欺诈或者胁迫等不法行为,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豁免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少数地区的意见认为,补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支付二倍工资。

“补签”劳动合同与“倒签”劳动合同法律后果是否存在区别?

“倒签”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始的日期。“倒签”与“补签”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写在真正签订合同之时,还是写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保安员因疫情“失业” 法援助其获得补偿金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日报讯(记者 张房耿)近日,受援人唐先生将一面印有“司法援助 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感谢市法援处和法援律师在疫情期间为他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法援服务。在法援律师帮助下,因疫情影响没有被安排复工的唐先生和企业达成和解,获得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唐先生2017年7月4日入职广东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安排他在消防中队从事保安工作。今年2月,受疫情影响,公司通知唐先生停工。5月1日,消防中队复工,由于双方就待遇及岗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没有安排唐某复工。3月、4月期间,公司仅发放保底工资1720元。

5月8日,唐先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到市法援处申请法律援助。市法援处当即受理并指派了律师为唐某提供诉讼代理服务。近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疫情期间,市法援处充分发挥为民服务效能,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疫情期间,市司法局先后成立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法律顾问团和中山市律师协会防疫法律顾问团,积极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积极开展涉企生产经营纠纷和劳资纠纷调解,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印发 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 简化产品认证程序

来源:中山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外贸基本稳定。

《意见》强调,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外贸企业纾困,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外贸企业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国内消费提质升级。要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因地制宜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重点帮扶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

《意见》提出三方面举措:一是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简化企业办税程序。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障。二是多渠道支持转内销。搭建转内销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引导主要步行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开展订单直采。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重点结合各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引导外贸企业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充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加强信贷保险和资金支持。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直贷业务。加大保险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加强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要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良好环境,引导拓展国内市场空间,促进公平竞争。

#把握统计改革新要求 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日报讯(记者 郭锦润 夏升权)6月22日,中山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报告会,邀请省统计局局长杨新洪作“科学度量经济的‘指示器’:自上而下的GDP统一核算”专题报告。市委书记赖泽华主持会议,市长危伟汉等参加学习。

报告中,杨新洪从基于统一核算改革的视角观察与全球全国当前经济形势变化,结合广东、中山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作了一堂数据详实、案例生动、深入浅出的统计专业课和经济形势分析课,为我市领导干部进一步统准、读懂GDP提供了方法论。他同时充分肯定中山经济第二季度出现的可喜变化,为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富有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勉励中山以正确心态应对疫情影响下的这场“压力测试”,通过经济“出清”摆脱历史包袱,实现轻装上阵,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赖泽华在小结讲话中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和推动现代化经济工作的必修课,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全面落实实事求是的数据观,全面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当好行家里手,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谱。要强化统计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功能,透过数字看本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络,精准精确查找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的晴雨表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要牢牢守住统计数据的质量生命线,既要防弄虚作假、虚报注水,也要防瞒统、漏统、少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有效。要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战线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锻炼,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统计队伍。
报告会以电视电话形式开至各镇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中山市向困难群众发放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逾635万元 每人补贴217.8元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日报讯(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黄凯荼)按照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公布数据,2020年5月中山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4.1%,CPI同比增长3.0%,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17.8元/人,补贴对象29188人,应发放金额共计6357146.4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5月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在我市原补贴对象,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相关部门务必于7月6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并在公示栏公示有关发放情况。

#“宅经济”红火 微波炉出口飙升 中山有企业今年前5月销售额同比增长70%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日报讯(记者 黄凡 通讯员 何雪雁 唐莲馨)“‘宅经济’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机遇,2月份复工复产以来,我们的外贸订单排得满满当当的,甚至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外贸订单挤占内销产能的情况。”近日,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微波炉为主的大型家电生产型企业,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宅生活”应“疫”而生,其微波炉出口逆市上扬。“我们公司的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北美的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的微波炉库存并不多,市场需求比较大,1-5月销售金额同比增长了70%。”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

为帮助格兰仕微波炉抓住“宅经济”机遇加速出口,今年2月至5月,中山海关依托“互联网+海关”实现保税监管业务“远程办、零接触”,累计为该企业办理账册设立、变更手续50余次,涉及出口成品超4300项,单耗版本近1.7万个。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加工贸易监管一科科长吴清强表示,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18号公告,今年中山海关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备案资料库、商品归并关系申报等,平均每单能够节省一半左右时间,为企业省时省力,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财经要闻

#预计金融系统今年全年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钱谁出?怎么让?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金融部门向企业让利,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降低利率让利,二是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让利,三是银行减少收费让利。预计金融系统今年全年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在让利的同时,也要提高效率,做到“科学合理”,既保障好银行股东利益,更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金融系统通过什么方式向企业让利?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钱从哪来?银行能扛得住吗?对此,金融业内议论纷纷。业内专家表示,金融机构向企业让利是合理的,因为金融机构与企业是共生共荣关系,服务实体经济也是金融机构职责所在。此外,金融机构向企业让利,也要提高效率,做到“科学合理”,既保障好银行股东的利益,更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推动融资成本再降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佩珈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金融系统合理让利于企业,主要也是为了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际上,当前企业贷款利息成本已降至历史低位。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61个百分点,为2007年以来的历史次低点,仅高于2016年12月份。”李佩珈表示,在债券发行利率方面,今年4月份企业债发行加权平均利率曾下降至4.07%的历史低位。

在业内看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明确金融让利实体的目标规模,可见今年的情况与往年有很大不同。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大量中小微企业受到波及,为保就业、保民生,一季度各类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加速落地。

从货币政策看,上半年已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包括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

李佩珈认为,结合全球低利率环境、疫情之下企业发展需求以及小微企业融资感受等因素综合来看,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仍有必要。对于银行来说,如何让利最关键?一是银行让渡盈利以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各类收费项目;二是降低银行融资成本,在保持银行盈利基本不变前提下,促进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多方协同“合理让利”

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等多个部委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全国性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上述指导意见针对的是全国性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除了大型银行和有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大量中小银行,也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力。有研究机构分析认为,2019年我国上市银行全部净利润接近1.7万亿元,银行业全部利润约为2万亿元,要在今年实现1.5万亿元让利,银行业机构压力不小。

单纯靠银行压降资产端利率会让大量中小金融机构面临亏损,而且金融风险上升不符合“合理让利”原则。国信证券研报认为,1.5万亿元的让利空间或难完全由银行业独自承担。

浙商证券近日发表研报认为,监管部门强调“合理让利”,是在保持银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向实体让利。维持银行商业可持续,银行收入端下降,那么成本端也必须下降。建议监管部门可通过降准、定向工具乃至降息来腾挪空间。

对于多数商业银行来说,目前正努力在实现利润增长与向企业让利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表示,疫情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会产生影响,建行将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同时通过强化定价管理能力和利率风险管控能力,有信心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尽力保持业务稳定增长。

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对于1.5万亿元的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在陆家嘴论坛上作了介绍。他说,今年以来金融部门向企业让利,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降低利率让利,二是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让利,三是银行减少收费让利。预计金融系统今年全年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

从上述表述也能看出,让利的主体显然不仅是商业银行。另外,6月18日,财政部成功招标发行首批抗疫特别国债。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6月17日表示,今年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将采用市场化方式,全部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另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公司信用债已发行4.6万亿元,同比增长46%。民营企业发债融资2700亿元,发行量创近年新高。

不过,在让利的同时,也要注意相关风险。易纲明确提出,疫情应对期间的金融支持政策具有阶段性,要注重政策设计激励相容,防范道德风险,要关注政策的“后遗症”,总量要适度,并提前考虑政策工具适时退出。

业内人士建议,让更多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让利企业的功能,同时加大财政政策与商业金融机构衔接,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金融系统为企业合理让利的具体措施,要综合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的支持作用,做到以下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政策性金融与普惠性金融工具相结合,加大金融对企业的精准支持,实现融资成本普降,从规模上增加资金供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不仅要加强传统银行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还要构建强大的资本市场,通过科创板等注册制加大对企业的直接金融支持。三是坚持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疫情冲击下更要利用现代金融科技支持企业。另外,在财政政策上,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减负。

#“输血”更“造血” 银行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关键阶段,各大银行纷纷加码金融支持。同时,银行通过产业扶贫“授人以渔”,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构建可持续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信贷支持加码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为脱贫攻坚任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各大银行纷纷加码信贷支持,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83%;全国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795.25亿元,累计发放金额4443.50亿元,累计发放户数1067.81万户,覆盖约三分之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一季度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为5.67%。

农业银行提出,用足用好各类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做好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的金融帮扶。突出做好未摘帽贫困县和“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县金融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消费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教育扶贫和就业扶贫等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定点扶贫各项目标任务。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提出,2020年要继续打好光大扶贫“组合拳”,聚焦“三保障”突出难题,加强产业扶贫、消费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工作力度,关心爱护扶贫攻坚干部。

发挥“造血”功能

产业兴则百业旺,当前产业扶贫已成为商业银行构建可持续金融扶贫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

兴业银行通过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加大对扶贫带动效果明显、社会效益较高、风险较可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

在河南,兴业银行郑州分行采取“企贷企用”链接贫困户方式,建立龙头型、成长型和涉农型三个层面优质企业的金融扶贫项目库,将金融扶贫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

“促进贫困区域协同发展,产业扶贫是有效手段。”光大普惠金融负责人陈绍宁表示。光大银行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农担联盟等渠道展开批量业务合作,聚焦区域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及地区支柱产业,发展带贫益贫能力强、商业可持续的扶贫产业,优先支持光伏发电设施、交通水利建设、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锁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企业。

截至3月末,光大银行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7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82亿元。在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光大银行向新疆于田瑰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1000万元产业扶贫贷款,帮助30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在西藏地区,该行向西藏山南雅拉香布实业有限公司发放5000万元产业扶贫贷款,带动藏区贫困户就业。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频“打折”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消费回升。据此,商业银行在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频频发力,部分个人消费贷款年利率不断下调。

“我行已下调您的个人信用贷款(融e借)年利率至4.35%,利率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支持按期付息一次性还本。”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耿欣欣告诉记者,这已是她近期第三次收到来自中国工商银行的推送短信。

耿欣欣回忆,今年2月份,她曾通过工商银行“融e借”贷款,那时的年利率还是10.08%,如今已降至4.35%。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也加入了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优惠的行列。其中,中国银行主攻各类消费分期,贷款年利率在4.2%至4.8%不等,但申请人需为中国银行“白名单”客户,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业内人士表示,从担保方式看,个人消费贷款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纯信用贷款,二是抵质押贷款,后者以汽车抵押贷款为代表;从授信渠道看,又可分为纯线上、纯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三种。具体到此次参与利率折扣的工行“融e借”、招行“闪电贷”等,均属于纯信用贷款,而且从申请到放款均通过全线上渠道办理。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为何成为多家商业银行的发力重点?下调贷款利率的原因又是什么?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监管政策鼓励;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个人零售业务的“利润稳定器”作用再次得到凸显;三是与互联网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相比,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行在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和风控成本方面仍具优势,有下调利率的空间。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个人消费贷款大幅萎缩。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更多体现消费意愿的居民短期贷款,今年1月份至4月份仅新增1771亿元,同比大幅少增3614亿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

此外,今年4月份,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中国银保监会等11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

在各项政策激励下,加之国内疫情形势逐步平稳,居民短期贷款有所恢复。今年5月份,居民短期贷款当月增加2381亿元,同比多增433亿元。

从商业银行内部经营角度看,在经济存在下行压力时,个人零售业务的“利润稳定器”作用往往会凸显。比如,工商银行已于2019年启动了“第一个人金融银行”战略。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工行将围绕市场竞争力、价值创造力、经营质态、品牌和客户满意度四大目标,从资源配置、渠道转型、场景建设、获客活客、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多维度发力。

银行“低利率”的底气何来?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行做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的优势有三,即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和风控成本。

从资金成本看,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成本较低的存款,对于蚂蚁金服“借呗”“京东白条”等产品背后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其主要资金来源则是小贷公司资金、自有资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资金成本相对较高。

从获客成本角度看,银行的优势在于支付链条上沉淀的巨大存量信用卡用户、网上银行客户,潜在贷款群体庞大,因而以信用卡带动消费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的普遍做法。

与此同时,庞大的存量客户数据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风险控制基础,进而降低其风控成本。“授信放款需要多维度信息交叉验证,但目前与征信相关的庞大数据仍分散在不同的金融机构里,对于银行以外的机构来说,数据获取成本高,风控成本也随之上涨。”某中部省份消费金融公司负责人说。
#市场乍暖还寒 出口企业逆境突围有待迈过“三道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外市场需求减弱,不确定性增加,国际运输亟待进一步畅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出口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冲击波”,外贸企业生存状态究竟如何?有哪些呼吁和期盼?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近期走进多家外贸企业蹲点调查。

外贸企业生产经营逐渐恢复

交易回暖

虽然企业受疫情影响前期出口态势出现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企业扭转外贸形势有了更大的腾挪空间。

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2019年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1%。根据海关总署数据,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1.54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4.9%,降幅和前4个月持平。出口6.2万亿元,下降4.7%;进口5.34万亿元,下降5.2%;贸易顺差8598.1亿元,减少1.2%。

面对严峻的形势,记者在机电、医药、设备等行业龙头外贸企业走访了解到,虽然企业受疫情影响前期出口态势出现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企业扭转外贸形势有了更大的腾挪空间。

作为在中国深耕近30年的老牌外资企业——施耐德电气正在加速达产追产,在其所属工厂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器有限公司1.3万平方米的生产车间里,上千台机器高速运转着,现场繁忙而有序。这里每年生产近千万台中低压配电设备,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包括欧洲、亚太、印度等地。

“工厂在3月底基本实现了100%复工复产,虽然受到疫情影响前期销售出现较大下滑,但是自3月开始,工厂销售已经实现正增长,负面影响正在消散。”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尚说,“如果单看3月份到5月份销售业绩,结果比去年同期还要好,所以有理由相信公司今年的销售肯定还会有增长,我们并不担心。”

情况类似的还有显示器生产企业冠捷科技集团。该公司生产的液晶显示器产销量长期占据全球市场第一位,市占率达38%,液晶电视出货量位居全球第四。

在疫情发生之后,该公司调整生产策略,将部分产能转移到北京公司,预计在二季度产能全面恢复后,产值将同比增长约40%。“下阶段,我们将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提升高端产品比重,在显示技术方面融入更多新兴互联网元素及超高清技术的应用,并持续开拓亚太等新兴国家市场。”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光发说。

疫情之下,医疗产品研发企业的经营情况备受关注。主要从事药物研发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药物研发前端领域的国际龙头企业,产值长期稳居全球前三的位置,其业务的85%来自海外市场。3月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全面恢复。

用康龙化成公司首席财务官李承宗的话来说,目前北京园区内约有4500人左右,几乎都处于满产状态,现在研发任务很重,没有一间实验室是空着的,甚至还要去外边租房做实验室。“虽然疫情拖慢了部分课题研发进度,但是一季度公司营收增长超过20%,我们计划进一步招聘人员,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他说,当下属地政府采取果断、及时和有效的措施抗击疫情,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疫情对经营的冲击。

作为来自日本的气动元件的生产商,SMC(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7个工厂、多个物流中心及全球四大气动技术研发中心之一的中国技术中心。为确保国外订单出口,该公司在防控机制到位的前提下自2月初起就已复工。

“目前研发生产基地已经全部恢复。”公司有关负责人马清海说,4月份,公司的员工复工率、产能恢复率均达到100%。

三大风险制约出口潜力

企业经营挑战仍存

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受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外贸形势仍然面临重重压力。根据世界贸易组织4月发布的预测,疫情发展将可能导致全球商品贸易在2020年跌落13%到32%,贸易下降幅度可能会超过2008年至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贸易下滑。

多位受访专家和企业代表也开始担忧,尽管国内复工复产有序展开,但境外疫情的态势仍不明朗,海外市场需求减弱,国际运输通道不畅,疫情带来的连锁反应或持续影响外贸企业的经营发展。

——海外需求风险增大,外贸订单需求短缺。记者了解到,随着美国等地疫情蔓延,国外生产降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减弱,新订单减少,令外贸企业面临巨大的需求压力。“2019年我们在出口方面获得同比增长,是基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产生的应激性备货。”吴光发说,疫情之下,公司预估全球显示器市场将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应激备货需求将会趋弱。

李承宗说:“海外疫情还在发展之中,部分与公司合作的外国医学实验室处在停摆或者半停摆状态,导致临床试验无法正常开展,令研发需求减弱,可能会传导到公司未来的业务订单上,这种影响可能会在今年的四季度或明年显现。”

宏观数据亦能显示订单需求的锐减。5月中国制造业PMI指数的分项数据中新出口订单指数为35.3%,环比上升1.8个百分点,但仍处低位运行。而根据PMI调查,反映订单不足的企业比重为54.6%,仍处于较高水平,市场需求恢复相对较慢,大多数出口导向行业面临订单短缺的困境。

——供应链存风险,上下游产业恢复还需时日。部分受访企业表示,目前企业产品的一些核心关键配件仍需要依赖进口,随着海外部分供货工厂减产甚至出现停工现象,各类产品供应链处在紧张状态,存在供货不足的可能性,后续出货计划不确定性增大。

“疫情对于整体经济带来的冲击是不可小觑的,特别是对商业需求和整体的供应链体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GE中国的相关负责人说,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等正保持密切沟通。

一家外贸型医药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现在药物生产研发所需的生物制剂主要依赖海外进口,因为海外供应链持续紧张,正在面临断供风险。”

——运输通道不畅,加剧物流风险。一家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受到国外疫情影响以及航运班次减少等原因,境外专家无法及时赶回国内从事技术攻关、业务指导工作,公司预计的生产线扩产增产受阻。“随着研发、增产等工作持续,目前运营出现的技术问题,只能通过线上解决或不得不暂时搁置。”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个别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因疫情影响仍在海外。一家企业的公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受海外疫情影响,公司外籍董事长在海外回国不便,一些需要法人代表履行职责的手签文件迟迟无法签字,现在只能依靠远程线上办公来完成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管理经营。

还有一些受访企业负责人反映,由于国际物流运输的空运、海运班次的减少,造成货物周期变长和运费上涨。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进口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出口产品产生了较高的运输、滞留费用和时间成本,企业负担有所加大。“现在航路并没有达到百分百通畅,空运能力不足导致单件运费上涨很快,粗略计算空运的单件运费已经涨了四倍,压力确实不小。”华北某地一家机电设备类外贸企业的负责人表示。

全方位政策精耕细作

长期向好趋势不变

中国外贸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没有改变。未来将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在政策上予以帮助、支持。

面对下一阶段中国外贸发展走势,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我们也在密切监测和研判,目前看,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同时,中国外贸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没有改变。”

“现在我国各类外贸主体超过30万家,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面对疫情的冲击,这些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这些困难,有一些企业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解决,有一些需要政府的帮助。”在今年两会上,商务部部长钟山说,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在政策上予以帮助、支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稳外贸”举措包括,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通过加大对经济的改革和支持力度,能更好激发经济发展红利,中国企业依靠稳固的市场潜力来抵御外部风险挑战。

记者观察到,为应对外贸压力,各地政府乃至平台型企业频频出手,打开稳外贸的工具箱。

面对企业需求压力,北京市商务局出台关于外贸领域防疫情稳运行若干措施,如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主流电商平台和搜索类网站等推广方式开展“云营销”活动等,全面促进外贸稳定运行。
为保障供应链稳定,上海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税收、金融、海关等方面提出了11条支持举措,优化重点防控物资进口采购机制、支持企业妥善安排复工运营、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化通关监管服务等。

为了进一步畅通境内外运输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海关部门合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云操作推动复工复产。通过事前电话咨询、事中无纸化申报及材料提交、事后单一窗口实时反馈办理情况、自助打印征免税证明等。

阿里巴巴在3月推出淘宝特价版,期望打造为外贸工厂转型内销的特色平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建明表示,对中小外贸企业来说,电商平台可以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扶持外贸企业更好地转型突围。

一些受访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建议,为了进一步稳外贸,应进一步夯实外贸的支持举措,减轻外贸企业压力,有序应对外贸负面形势的影响。

——发挥外贸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刺激内需。庞超然表示,通过短期政策手段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综服等外贸创新方式的优势,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业企业等开展外贸产品内销活动。

——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一些受访专家建议,在合规前提下,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银行信贷利息延期、利息补贴等方式,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针对疫情造成合同履约的不可抗力,尽快组织企业与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探讨,降低合同违约的风险。

——加大出口奖励,提供产值补贴。一些受访的企业代表表示,针对全球贸易新趋势,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出口奖励力度,增强企业应对全球不确定的市场环境能力;同时,确定产值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因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高企造成的经营压力。

——有序恢复跨境流动,畅通物流通道。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疫情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针对低风险国家和地区进行筛查,有序推动跨境人员流动恢复以及复工生产经营,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抗疫所需的进出口零部件和整装产品采取阶段性的优惠措施等。

#日本CPI连续两个月负增长 日媒:全球警惕通缩风险

来源: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6月21日报道 日媒称,鉴于新冠疫情蔓延,全球越来越担心商品和服务价格持续下滑,出现通货紧缩。因为原油价格暴跌,就业和个人收入减少,物价很难上升。各国打算依靠财政和金融政策来支撑经济,但尚不清楚这是否会有助于物价上升。

据《日本经济新闻》6月20日报道,日本总务省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剔除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的生鲜食品,5月日本全国消费物价指数(CPI)为101.6(2015年时为100),继4月以来继续同比下降0.2%。这是CPI在2016年3月至12月连续10个月下滑以来,再次出现连续2个月负增长。

受原油价格下跌影响,日本汽油价格下降16.4%。这是自2016年3月以来,时隔4年零2个月出现大幅下滑。煤油价格、电费、城市煤气费降幅分别为16.5%、2.0%和3.3%。

报道称,欧美国家也存在通货紧缩忧虑。美国今年年初的CPI同比上涨2%以上,但5月仅同比上涨0.1%,也是连续3个月比上月下降。

5月美国能源价格同比下降18.9%,服装类产品价格同比下降7.9%。但是,食品价格上涨4.0%。可见人们减少了可有可无的开支,把钱花到了生活必需品上。

据欧盟统计部门称,德法等欧元区国家5月CPI同比仅上涨0.1%。19个成员国中,12个国家出现了负增长。欧洲央行预测,欧元区今年的CPI将比去年上涨0.3%,大幅低于去年为1.2%的上涨率。

报道称,现在致使主要国家和地区物价下滑的最大原因是油价下跌。因为新冠疫情蔓延,企业活动陷入停滞,原油需求随之减少。

今年3月代表欧佩克的沙特阿拉伯在石油减产磋商中与俄罗斯谈崩,双方都表示将增产,因此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跌。其后,主要产油国虽然同意减产,但油价持续低迷。

就业和收入情况恶化也压低了物价。因为人们更加不愿意购物。

报道称,各国政府决定采取大规模财政措施,中央银行也进一步实施货币宽松政策。但是,在不知疫情何时平息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对于增加岗位和提高薪资采取更加消极的态度,恐怕消费难以回升,物价将长期低位徘徊。

#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偷逃税?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中山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期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其中大多被冒用身份信息者为在校大学生。

北京税务稽查部门近日对涉嫌冒用大学生身份信息的北京某设计咨询公司立案检查,查明其冒用某高校25名大学生身份信息虚假申报的事实;

在河北,税警双方协同作战,快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

在浙江,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近日查办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

深圳税务稽查部门查实发现,该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管理费用并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已造成偷税12.73万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精心设计偷税手段,涉案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就打起了虚增成本的歪主意,铤而走险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最终达到偷税目的。

此外,这些企业伪造的员工工资均在个税起征点以下,这样既能虚增工资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也未达到起征点,只需申报而无需代扣代缴个税,不会增加实际成本。

值得警惕的是,涉案企业冒用的员工身份大多为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群体尚未真正就业,对自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学生身份信息保护和规范管理。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企业守法经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情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

#养老金中央调剂超7000亿:四省份净受益超100亿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后,各省份养老金的净上缴情况是区域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人口流动与增长的深刻映照。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2020年中央调剂基金年度预算,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调剂基金预计达到7398.23亿元,比去年执行数增加1095.23亿元,增幅达到17.4%。

此间的一大背景是,由于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于2018年7月起,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开始实施。其中,部分省份上缴的资金额大于得到的拨付额,成为净贡献省份;得到的拨付额大于上缴额,成为净受益省份。

根据今年的预算,有7个省份是净贡献省,21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净受益省,还有3个省份持平。

广东“贡献”最多

7个净贡献省份分别是广东、北京、福建、江苏、浙江、上海、山东,一共净贡献了1767亿元。这些省份全部位于东部沿海,包括了粤苏鲁浙这四个经济大省、京沪两大强一线城市,以及民营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福建。

其中,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净贡献达到645.71亿元,占净贡献总额比重高达36.5%,成为中央调剂金贡献最大省份。

广东一直是养老金结余最多的省份。去年4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称,在引入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后,2019年当期广东养老金结余1296.0亿元,位居第1,远超排在第2位的四川478.3亿元和第3位的北京477.2亿元,优势明显。

广东省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开云教授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中央调剂金是调有余而补不足。从广东的人口结构来看,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广东养老金净贡献仍然会比较多。

张开云分析,广东作为经济大省,随着劳动法规的完善,其养老金征缴比较规范,参保率比较高,漏缴比较少。同时,广东整体就业容量高,外来人口多,年轻人占比多,老龄化程度比较低,老年人口抚养比也较低。缴费的人多,领钱的人少,结余也就多。

数据显示,2014年广东常住人口为10724万人,而近5年,广东人口增加了797万人,约等于一个合肥市的人口数量,可以说增长迅猛。这其中除了较高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外,外来人口尤其是年轻人的大量流入是重要因素,比如去年从省外新流入的常住人口就达到了82.62万人。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大数据研究中心、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6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广东本科毕业生流入率近年持续走高,2018年,在广东就业的省外生源占比达50.6%,就业量较大的产业是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业、信息产业。

第一财经记者还梳理了19个省份(部分省份未发布)65岁以上人口比例,广东该比例位列倒数第二。此外,2019年广东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04%,同期全国这一比例为17.8%。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因素,相比东北、江苏等地,过去广东、福建这样的省份国有经济占比较低,体制内的人比较少,城镇化率低。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比如福建原有的国企很少,农村居民占比很高,虽然现在按照常住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已经比较高了,但还是有相当大比例的人没有职工养老金。

四省份净受益超100亿元

除了7个净贡献省份,贵州、云南和西藏这三个省份持平,他们也是人口出生率较高、老龄化程度较低、领退休金人口比例较低的省份。

此外还有21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净受益省份,其中有四个省份的净受益超过了100亿元,分别是辽宁、黑龙江、湖北和吉林。

净受益省份总体呈现老龄化程度较高、年轻人口外流、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状态,东北地区尤为典型。数据显示,辽宁净受益最多,达到555.58亿元,此外黑龙江净受益485.56亿元,吉林净受益145.19亿元。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衣保中分析,东北地区这几年人口外流的主要是青壮年,尤其是很多人大学毕业后就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工作,留下的人整体老龄化程度比较高。

数据显示,在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较低的情况下,东北三省的人口都出现净流出。2019年,黑龙江净流出17.99万人,吉林净流出11.03万人,辽宁净流出4.11万人。

另一方面,东北城镇化较早,衣保中说,过去东北的工业部门主要以国企为主,能够领养老金的基数特别大,在全国来讲也很大。这些年在市场化过程中,东北的国企受冲击比较大,有的改制,有的破产,直接导致了养老金负担越来越重。

此外,东北地区的“候鸟式”养老也加剧了地方经济压力,很多人选择到南方养老,或者投奔子女,领了养老金但不在东北消费,这也对东北的第三产业造成了较大影响。

中部省份湖北今年的净受益规模相比去年增长了55%。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彭智敏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经济的整体影响非常大,很多企业经营上遇到了困难,中央也出台了一揽子帮扶湖北发展的方案,财政方面也需要对企业进行税费的减免,因此要增加养老金转移支付规模。
他分析,湖北的情况与东北是不同的,今年的疫情冲击是一个特例,预计随着湖北经济的逐渐恢复,明年以后养老调剂金转移规模会逐渐递减。

有年轻人的城市有未来

从整体来看,一个地区的养老金收支情况,不仅与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密切相关,同时也与该地区人口的流动有关。部分地区如江苏、浙江等,虽然老龄化程度也比较高,但由于经济发达,有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因此养老金收支情况也比较好。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地区的年轻人越多,经济的活力往往也越强。根据中泰证券研究所的研究,2019年,我国人口流动的方向进一步加强了2018年的大趋势,继续呈现“东迁”和“南下”的特征。

2019年,东部省份人口净流入规模超过150万人,而按照秦岭-淮河一线来划分南北方的话,南方省份人口净流入达到167万人。而且东部和南方省份的人口迁入规模,相比2018年进一步增加。

为了吸引人才,包括南京、杭州、西安等在内的各大中心城市,正开足马力升级人才政策,不仅落户政策有所放宽,还在人才补贴、租房补助、购房补贴等多方面提供相应的待遇。

比如,今年4月,杭州发布《杭向未来·打造大学生创业创新第一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通过双创人才项目培育,杭州计划到2022年新引进100万以上大学生来杭创业创新。

丁长发说,城市、区域之间的竞争是不进则退。人口、人才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青年人才是消费、创新创业和就业的主体,有年轻人的城市才有未来。但要留住年轻人,除了放开落户门槛外,还必须要宜居宜业,要有相应的产业和就业机会。

五、热点关注

#“618”大促来袭,消费者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来源:孚道律师 袁芦生 王艺彬

近年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平台。随着移动购物的发展,大多数消费者习惯使用手机APP下单网购。“618”大型促销活动也成为了除“双十一”、“双十二”活动之外优惠力度最强、网络热度最高的电商活动之一。

对于很多电商APP,消费者在首次下载安装时,往往会发现APP页面跳出多个对话框,而消费者一般都会习惯性地直接点击“同意”或者“确认授权”,这就让商家获取了很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而有些信息并不是网购必须提供的,如手机通讯录、手机照片、短信、精准定位授权等。电商平台过度收集用户信息,轻则给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带来隐患,严重的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如何保护隐私权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即将在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沿用了这一条文,并更加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确认了个人信息的范畴: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民法典同时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的条件,包括征得自然人同意、明确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对于信息的收集与保护,民法典还规定了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第13条也指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地理位置、联系方式、通信内容、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行为,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如果电商平台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且没有确保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安全,导致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消费者应当在第一时间截图并保存凭证,并立即向监管部门举报维权,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侵犯隐私权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消费者需要举证证明电商平台侵权导致其受到损害。

众多判例显示,消费者认为电商平台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导致不法人士掌握了消费者详细的购物订单信息,并以电商平台的名义对其进行诈骗。电商平台未对消费者的信息尽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且平台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安全漏洞,因此将电商平台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消费者虽能证明电商平台可能存在漏洞,但不足以证明消费者被骗与电商平台可能存在的漏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电商平台并不是唯一可能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途径。因此,除非证据充分、证明力强,否则法院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很难支持。

所以,面对“618”等极具诱惑力的电商大促活动,消费者不能被铺天盖地的优惠和宣传冲昏头脑,要保持理性。首先,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如通过应用商店)下载电商APP,而不要通过网络搜索下载,防止落入山寨APP的陷阱。其次,消费者在注册APP时,需要注意页面弹出的授权对话框,仔细阅读后再选择“是”或“否”,尽量关闭一些可能会暴露隐私信息的权限。如果发现APP过度获取或者非法获取隐私信息,导致消费者人格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求助,并立即搜集证据进行公证,同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刑事和民事途径进行维权。

#智能快递柜实行收费,是否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来源:孚道律师 袁芦生 余柳

近年来,随着网购规模和快递业务的的大幅提高,智能快递柜在各个小区、写字楼已相当普遍,尤其是疫情期间提倡“无接触投递”,智能快递柜使用率大为提高。在智能快递柜进驻小区和写字楼前期,为了增加用户,提高覆盖率,绝大多数智能快递柜企业都是以“免费”的姿态进入的,但日前,不少智能快递柜企业宣布进入“会员时代”,普通用户保管快递超过12小时就要缴纳一定费用,付费会员最长可存放7天。此举一出,引发轩然大波,多地小区发声抵制,并宣布暂停使用。

从免费到收费,不少消费者疑惑的重点在于,到底是消费者主动选择使用快递柜,还是被迫使用快递柜。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将快递投放在智能快递柜中,在超过保管期限后向消费者收费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智能快递柜收费模式显然是企业的一种商业行为,其本质仍然是保管合同,因此应当建立在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之上。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由此可见,智能快递柜进行收费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取得消费者同意,二是设定合理的免费保管时间。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并且收取费用,则属于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另外,即使消费者选择将快递投放在智能快递柜中,合理的免费保管期限也应当符合市场规律,要结合之前免费运营时消费者的存取时段进行合理设置,不能为了收费而刻意设置为消费者不方便的取件时间,从而收取不合理费用。

另外,对于小区内智能快递柜进行收费模式,不少业主表示,由于智能快递柜入驻小区时以免费为由,因此并没有让企业缴纳租金或占地费,现在智能快递柜进行收费已经属于商业经营项目,小区物业是否可以向智能快递柜企业收取租金或占地费呢?笔者认为,在收费模式下,小区物业可以向智能快递柜企业收取租金或占地费,但如果智能快递柜占用的是公共区域,费用收取后应当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来进行管理和使用。

智能快递柜确实为我们的网购生活提供了便利和安全保障,很多消费者基于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及安全性因素选择使用智能快递柜,为了方便和安全,支付一定的成本和代价是合理的。智能快递柜收费有利于促进快递行业的服务与发展,当然,智能快递柜企业亦应当权衡设置一个免费的合理区间,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又使快递市场良性运作,实现共赢。

#破获毒品犯罪案477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576人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日报讯 (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彭晓静 沈力)6月22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召开“禁毒两打两控”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现场通报2019年来中山市公安机关禁毒执法工作成效和当前毒情形势,并对近期侦破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现场展示。

中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冯立洲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77起,打掉贩毒团伙59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76人,查处吸毒人员2296人,缴获各类毒品7.42公斤、易制毒化学品5.4吨,没有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向制毒渠道的案件。

据了解,经过持续严打整治,我市毒情形势持续好转,呈现“四个明显下降”特征:我市污水毒品浓度持续下降;外地指向我市毒品线索数下降;吸毒群体增幅下降;四是涉毒次生危害案件警情数下降。2019年,全市查处吸毒人员参与“两抢一盗”案件37起,同比下降72%,毒品社会危害大幅降低。涉毒警情持续回落。我市110涉毒警情数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其中2019年涉毒警情数为近年最低。

但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大麻零星种植案件在我市还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接连破获4起非法种植大麻案,另外还侦破了1起非法售卖“笑气”案件。

下一阶段,全市公安禁毒部门将继续坚持双“毒”并禁,持续打响“禁毒两打两控”攻坚战。

典型案例

侦破首宗非法经营“笑气”案

日前,在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统筹指挥下,中山警方联合佛山、江门警方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抓获涉案嫌疑人9名。

2020年4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对一起毒品案件研判过程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湖南籍男子皮某等人有非法经营“笑气”的嫌疑。随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古镇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此线索进行深度侦查。5月21日,专案组判定收网时机已成熟,中山、江门、佛山三地警方迅速展开收网行动。在江门市查获一个生产气罐空瓶及灌装“笑气”加工点,抓获嫌疑人皮某(男,42岁,湖南省人);在佛山市查获一个用于储存、包装“笑气”仓库,抓获皮某(男,40岁,湖南省人)等3名嫌疑人,现场缴获“笑气”成品77箱(约19000余支)及包装工具一批;在中山市古镇镇一出租屋内查获一个“笑气”藏货点,抓获嫌疑人颜某(男,32岁,湖南省人)等2名嫌疑人,现场缴获“笑气”成品21071支、合成大麻烟油22216支等物品一批。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接连破获非法种植大麻案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过情报研判发现多条涉嫌非法种植大麻线索,随后联合相关公安分局接连破获4起非法种植大案,缴获大麻活株62株、大麻种子、大麻干花及种植工具一批。

4月24日,古镇公安分局根据掌握的涉毒线索,在横栏镇某工业区一厂房内抓获嫌疑人游某。在其指认下,民警在其位于小榄镇的住宅内缴获正在种植的大麻植株27株,大麻种子一包,现场抓获另一名嫌疑人林某。

6月9日,三乡镇公安分局民警在中山市坦洲镇某小区内抓获一名涉嫌种植大麻的嫌疑人张某,现场缴获35株培植大麻(其中3株大型树、24株中型树、8株树苗)、培植大麻所需工具一批。

6月10日、12日,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分别在西区、石岐区一小区住宅内抓获嫌疑人何某、李某,缴获大麻种子、花株及种植工具一批。

新闻百科:笑气

“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甜味的气体,主要作用于手术麻醉剂、食品加工等生产生活领域。人吸入该气体后,会丧失痛觉,同时会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该气体得名“笑气”。近年来,“笑气”出现在我国一些地区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并被一些吸毒人员当做毒品替代品。长期吸食“笑气”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引发高血压、晕厥、恶性贫血、心脏病,以及精神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瘫痪。如果超量摄入的话,还有可能因缺氧而导致窒息死亡。

#还能放心喝可乐吃薯片吗?百事回应,专家这样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22日电(谢艺观)21日,北京百事食品一分厂8人确诊新冠肺炎的消息惊呆一众网友,毕竟不少人正“左手薯片、右手可乐”。

或许为了安抚人心,6月21日晚间百事连发三则声明进行回应,但不少网友的疑惑仿佛并没有得到解答。

可乐、薯片安全?百事一夜三度回应

6月21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6月20日24时,大兴区孙村乡磁魏路1号某食品公司共发现8例确诊病例,其中2人曾到过新发地市场采购。

百事公司大中华区集团事务部企宣总监樊志敏随后介绍,公司磁魏路分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产停工,产品封存、环境消杀、人员隔离等措施。

消息发布后,网络上“百事可乐还能喝吗”的声音泛起。舆情之下,6月21日18时42分,百事中国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包括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生产百事可乐等饮料产品的全国各百事各灌装厂迄今为止并未发现任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生产经营一直有序开展,未曾停产停业。

据百事中国介绍,北京发布会通报发生疫情个案的工厂只是位于北京大兴区磁魏路1号的百事食品一个分厂,该厂从未生产任何饮料产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大兴区孙村乡磁魏路1号为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的营业场所。该厂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

“这意思是可乐还能痛快喝,薯片反而不能吃了?”网友还在疑惑时,百事发了第二则声明。

6月21日21时许,百事食品公告称,目前不幸受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疫情影响的只是百事食品在中国7家食品工厂中位于北京磁魏路的一家工厂,该厂只生产小批量的乐事无限罐装薯片。“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仅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权威卫生管理机构关于该类产品安全性的指引,产品安全无虞。”

两度回应后,21日深夜,百事公司再次发声,强调上述内容,并保证新发地疫情后的产品均已封存。对于确诊的员工,提供相关额外保险服务。

病毒存活的可能性为零?

百事食品在声明中称,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欧美多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明确指出:由于这些冠状病毒在物体表面的存活率极低,从历经了数日运输的产品或包装上感染该病毒的风险极低。

“冠状病毒通常只通过呼吸或接触的方式进行传播。公司产品加工过程均经过高温热处理工序,结合严格的GMP管理体系和实践,病毒在整个产品供应链过程存活的可能性为零。” 百事食品强调。

百事食品“病毒在整个产品供应链过程存活的可能性为零”说法是否成立?

中新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其表示,“现在薯片的生产基本上是自动化生产,厂家如果严格执行生产人员规范化管理,戴口罩和手套,再加上薯片生产是高温干燥的,病毒很难藏身其间。”

至于病毒是否会附着在食物或外包装上,朱毅表示,新冠病毒确实有通过沾染在食物或食物包装表面进行传播的风险,但只要切断感染人员和食品的接触,食品被污染的风险就非常小。

“如果实在放心不下,可以把买回来的薯片用酒精擦拭后再开袋。实在担心薯片有病毒,那么在烤箱中回炉一下,或者选择少吃也是一种有益健康的选择。”朱毅称。

是否涉嫌欺骗消费者?

除了担心食品安全,“火眼金睛”的网友们认为百事的回应有问题。如,有网友称,“说只生产罐装薯片,可我刚买的袋装薯片就是磁魏路生产的!这样说是不是在欺骗消费者。”

还有网友质疑,“为什么15日出现,21日才通知,这几天产品正常在销售?另外,公司有没有检测证明,员工都属于哪条生产线?具体去新发地采购的什么食品?不应该说清楚吗,就这几个文字声明?”

根据樊志敏的介绍,6月15日,磁魏路分厂首例病例确诊。6月15日全部员工居家隔离,6月16日进行全员核酸检测,6月20日转运480人到集中隔离点隔离,这480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6月16日,区疾控中心对工厂内外环境进行涂抹取样,结果均阴性。“目前测试产品安全,同时保证新发地疫情后的产品均已封存。”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公司要及时公布信息,避免消费者食用有可能被污染的食品。如果故意隐瞒,就可能涉嫌欺诈。

“公司应说明真实情况,食品是不是被污染了,工厂生产了哪些食品,型号、标准、日期,包括罐装、袋装,都应该如实地披露,不能只披露一部分。”邱宝昌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如果厂家只披露一部分信息,那就涉嫌隐瞒事实。

#直播带货刷单成风!这些套路,让你哭诉无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23日电(记者 吴涛)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4338亿元。有机构预测,2020年直播电商规模或将超过9000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万亿元的直播带货大市场中,不乏有物美价廉的好商品。但也有些直播带货依靠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繁荣,暗藏刷单、商品以次充好等猫腻。

刷单成风,“销售不过亿,不好意思发战报”

据CNNIC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65亿,占网购用户的37.2%,占直播用户的47.3%。由此可见,直播带货已成为企业竞争中不容忽视的领域。

不过,很快就有人发现,直播带货“水很深”。

“刷单严重”,有网友吐槽,“现在直播带货成交不过亿,你都不好意思发战报。”还有分析称,“现在做电商直播就是找死,不做就是等死。”

“刷单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有媒体报道,某商家花费25万元寻得一个直播坑位,最终以卖出50单惨淡收场,第二天还出现了部分退款。

中新网记者发现,目前大部分商家不愿意公开讨论刷单,有的以不公开直播带货销售额收场。但也有商家不愿隐忍刷单带来的结果。

如,6月中旬,杭州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函要求杭州朴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20万元坑位费并赔偿一切损失,因为发现该公司和主播存在刷单行为。

杭州子屹文化称,由于杭州朴润文化恶意刷单,不仅未能完成销售要求,开播次日还出现大量退单,还导致品牌方店铺被淘宝平台认定为虚假交易,并被处以降权及扣除12分的处罚。

中新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刷单渠道很多。记者在某刷单QQ群内潜伏发现,“上热门、上推荐、增人气”都能刷。

“这些单子明码标价,不同的服务价格不一样。”如,直播增加观看人数,15元100人气(在线观看);16元吸引10个粉丝。这样算下来,买一个在线观看人数仅0.15元。

有的刷单渠道还很“智能”,都有自助下单平台,用户可根据需求来选择不同的服务,平台还“温馨”提示,“直播开始后才可以下单。”同时还有客服帮解决遇到的问题。

产品难保质,罗永浩、李佳琦、薇娅都曾翻过车

不仅仅是靠刷单来带动人气,进而诱导消费者前来购买。直播带货中的猫腻还很多,以次充好、以小充大、避重就轻甚至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屡见不鲜。

中新网记者近日在多个直播平台上发现,一些网友留言称,“直播时看着挺新鲜,但发来的有些生蚝都是臭的。”“水果都硬得咬不动。”“算了,买一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买了。”

甚至,这其中不乏直播带货的网红、大V。例如,罗永浩在今年“520”前的一次直播中上架了“花点时间”玫瑰,结果很多消费者反馈,收到礼盒时,花瓣已经出现打蔫和腐烂的情况。最后罗永浩致歉。

薇娅近期一次直播带货帮助西双版纳的果农销售滞销水果,但有消费者反映,“坏果烂果居多,一半以上都是烂果。”“果子全是烂的,这次真的算是助农了。”

李佳琦除了广为人知的“不粘锅翻车事件”,在一场直播中推介商品时他称,开了23年的老店,卖得是阳澄湖大闸蟹。但后来被曝光根本不是阳澄湖大闸蟹,发货地点也不对。李佳琦工作室最后发声明道歉。

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起草的中国首个直播带货标准制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刚称,夸大其词、假货太多、鱼龙混杂等,是网友诟病直播带货存在的主要问题。据了解,该标准预计7月份发布。

谁来担责?近半人认为平台、主播和商家共同担责

如果直播带货出现商品质量问题,谁来担责呢?这也是目前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

王刚称,数据显示,有37.3%的受访消费者曾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消费者拒绝直播购物的主要顾虑是“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和“售后问题”,这两大因素分别占比60.5%和44.8%。

北京市消协近日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49.12%的受访者认为平台、主播和商家都应为直播带货行为负责,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记者观察发现,多数直播平台不担责。例如,在某直播平台“授权小店”的《用户协议》中显示,除明确标明“自营”的商品外,其他均为第三方商家商品,货品销售、开具发票、发货配送、售后服务均由用户所选购商品的商家提供。平台不承担上述义务。

有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对中新网记者称,“这些主播很’鸡贼’,他们一般会发短视频引流,然后定期做直播带货,当发现某个短视频下面全是投诉时,就会删除这个小视频,投诉也就全不见了;而直播结束即消失,根本无处投诉。”

北京市消协上述报告称,如果遇到直播带货问题,超六成受访者选择找平台维权,四成多受访者选择找销售商家维权,有三成左右受访者选择找主播维权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另有少数受访者选择向法院起诉或干脆自认倒霉。

你碰到这些情况怎么办,会自认倒霉吗?

#不法分子冒充监管机关诈骗 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提示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方微信消息,据反映,近期在部分地区出现了不法分子伪造中国银保监会文件,谎称账户被冻结向消费者实施诈骗的情况。23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不法分子通常惯用手法:首先,以可获得便捷网络贷款、小额贷款等名义联系消费者,诱导消费者下载钓鱼软件进行注册或提供个人信息;然后,提出因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不符、不实、账户有异等各种理由而导致被银保监会冻结资金。

同时,利用伪造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冻结XX账户的通知”等材料,或银行卡冻结截图等,要求消费者缴纳保证金、认证金等钱款才能解冻账户,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不受侵害,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保险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更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认证金等名目的费用。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要保持头脑冷静,切勿被不法分子所谓“账户资金被冻结”“将承担法律责任”等说辞迷惑,消费者一旦轻信谎言,就会落入骗局。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消费者如果有资金融通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金融机构办理。对于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途径推销“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行为,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向来历不明的账户或个人汇款。

妥善应对,及时反映情况。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诈骗,应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核实。

附:孚道简介

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2010年4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多名资深律师合伙创办。孚道合伙人、多名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均毕业于国内外名校法学院,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丰富的专业经验。孚道采用国际先进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律师共享专业知识、执业经验和社会资源,专业化分工,团队协作,追求服务方案和诉讼方案的最优化,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根本保障。孚道系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孚者,信也;道者,德也。秉着“孚信何可暂舍”、“道德之归也有日矣”这一古老信念,孚道期待成为您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创辉煌。

孚道愿景:打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孚道使命:为追求卓越价值的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孚道价值观:专业成就价值、敬业呵护价值、团队提升价值、正直引领价值;

专业——不仅仅是做法律评判,更是提供解决方案。

敬业——不仅仅是勤勤恳恳,更是把受人之托当成自己的事业。

团队——不仅仅是协同工作,更是众志成城。

正直——不仅仅是诚信,更是永不作恶。

孚道战略:一体化、专业化、纯研究生化。

孚道荣誉:

Ø 中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

Ø 中山市优秀律师(2013年、2014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Ø 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支部(2019年)、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支部(2019年)

Ø 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党员(2019年)、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2019年)

Ø 全省律师行业参与法援工作优秀党员(2019年)

Ø 中山市优秀青年律师(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优秀主任(2014年、2015年)

Ø 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7年、2018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2014年、2015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律师(2014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2013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爱心公益奖(2017年)

Ø 中山市律师协会热心行业事务奖(2012年、2013年、2017年)

Ø 中山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团体二等奖(2011年)

Ø 中山市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贡献奖(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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